答:实行图书过期罚款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。具体请看“遗失、损坏书刊等赔偿规定”。
答:按照学校规定,调离或毕业、退学、休学的读者必须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、签字盖章、办理离校手续。
答:不可以。校园卡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、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。图书馆允许读者帮助其他人归还图书。
答:读者在职称晋升、校内调动单位以后,应到图书馆办证处重新登记个人资料,调整可借书数量.
答: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照相制证,其它人员办证请到一楼服务台办理。有关借书证补办手续及其他人员借书证发放办法,请参阅本手册附录或向办证处咨询(Tel:26731050)或参见图书馆主页"读者指南"栏目下的"图书馆规则"。





